一,非标准终止合同造成的法律风险
雇主通常以不同于被派遣者的方式对待前雇员,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中。原始员工倾向于继续保持“普通工人”的惯性,仍然享受“铁饭碗”,而派遣员工往往是动态管理,很容易被解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经常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解雇被派遣工人,拒不支付工资,导致许多法律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虽然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且派遣员工不能被任意解雇,但如果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可能面临诉讼风险。法规。为避免此类风险,企业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法使用劳动外,还可以与劳务协议约定与派遣单位终止与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例如,如果派遣的工人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雇主可以退回。但是,企业应将相关规章制度告知被派遣员工。如果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受让单位仍应承担不规范终止劳动合同的责任。
雇主应该认识到,虽然任意解雇可以使调度员服从,但很难建立科学,公正的人才选拔机制作为日常管理手段,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适用于青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
目前,许多企业以劳务派遣为借口,将在单位工作多年的员工委托给调度单位,避免了企业责任。但是,这些所谓的派遣员工仍然从事原工作,但他们与调度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与人民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也存在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辅助,替代”工作,而大多数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从事主营业务的正常工作。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什么是“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在这个问题上,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对劳动部作出了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形式的三个原则:临时,辅助,替代。所谓的辅助职位,可以用来派遣工人,应该是企业的非主要业务岗位;替代,是指临时离职的正规员工不能上班,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临时替代人;临时,即劳务派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反企业雇用超过六个月的岗位需要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