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的依据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所以,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是经营额或所得额,不是具体的税种或税额哦~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相关的税务以及监管机构,要时刻防止偷逃税现象的产生,会对核定征收政策进行查缺补漏,不断完善。比方说,上海、重庆、山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暂停或取消核定政策,接着全上海乃至全国取消一般纳税人的个独核定,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独,服务类/商贸类均要求一定的成本票、进项票等。而对于中小企业经营者来说,更多关心的是地方政府园区的政策稳定性,选择稳定的园区往往是首要抉择条件。关于核定征收政策稳定,具体是要看当地税务是怎样详细规定的。但是企业选择的时候可以考虑三点:01、该地园区出不出具相应的《核定征收通知书》,税务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核定征收,一旦有关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做出,并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就可按核定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交纳,即使以此种方法计算出的税款。核定征收一旦确认其有效期是一年,除因法定事由税务机关不得随意变更。简单来说,核定征收是一年一核定,出具核定通知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在这一年内,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动而出现补税的情况,避免企业后期的一个担忧。因此,出具纸质版核定通知书,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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