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福利主要分为三大类: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相关规定的其他支出。
在这三大类中比较常见的福利待遇为: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独生子女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等。
其中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费由于有明确的标准、发放对象适用于劳务派遣员工;节日补助、住房补贴、交通(车改)补贴、通讯补贴、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也应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可以考虑暂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费用只剩下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该补贴原则上不受工作岗位的限制。
以往在福利费用中开支的过节费、年节假日发放的物质现已纳入工资、薪金所得;年终奖、季度奖、年终加薪同样也已纳入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上述费用(物质)用工单位继续以福利的方式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应同样享受。
总的来说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不是用工单位的员工,但在日常支付福利待遇时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纠纷。因而在日常福利开支应注重前后一致,涉及工作岗位不同的福利费用应当给予明文规定